新疆划定分级诊疗考核“及格线”

点击数: 303 更新时间:2017-04-08 10:17:20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时间表,划定了2017年全区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及格线”。
  《意见》要求,到2017年,试点地区30万以上人口的县至少拥有一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一家二级甲等中医民族医院,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家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不低于30%;提供中医民族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比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民族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不少于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不低于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不低于65%。
  《意见》还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级、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由二级、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试点地区90%以上的县(市、区);试点地区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 (来源:健康报2016年3月3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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