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信息化综合试点工作会议在京顺利召开

点击数: 346 更新时间:2017-03-16 15:47:50

2011年11月14日,卫生部办公厅在京召开了卫生信息化综合试点工作会议。来自13个试点省主管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卫生厅局长和信息中心主任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卫生部办公厅杨建立副主任主持。受卫生部办公厅委托,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孟群主任在会上做了工作讲话并代表卫生部办公厅与2011年新增的8个卫生信息化综合项目试点省签定了目标任务书。

医改以来,卫生信息化建设得到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2010年国家财政投入39个亿的专项资金用于卫生信息化建设。上海、浙江、安徽、重庆、新疆等5省 (区、市)作为信息化综合试点的省份,率先启动了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门诊统筹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试点项目建设并与卫生部签定了目标任务 书。今年,国家财政又投入专项资金,扩大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范围,新增北京、内蒙、江苏、河南、湖南、云南、宁夏、新疆兵团等8个省(区、市、兵团)作为卫生信息化建设综合试点省份。

为 有效推进下一步试点项目工作,确保完成试点任务,会议要求,各试点省一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目标责任。把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试点建 设工作纳入考核管理,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完成项目工作任务。二要继续加强统筹,整合资源,合力推进项目建设。要按照顶层设计,统一规划,统筹管理的要求, 加强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整合,避免出现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现象,防止出现新的信息“孤岛”和“烟囱”。三要继续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 国家政府采购管理法规和卫生部综合试点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试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更改用途,不得挤占、挪用。四要加快电子健康档 案和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各试点省要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力争在明年2月底之前,率先完成全省规范化、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以上。同时,各试点省要结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居民健康卡全面建设工作。

按照会议安排,13个试点省分别汇报了各省试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会后,与会代表参观了在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搭建的卫生部居民健康卡验证演示平台。通过现场参观,与会代表对居民健康卡的申领、制作,管理和应用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