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让乡村医院“肌体强

点击数: 363 更新时间:2017-04-09 09:18:17

   记者 李莎 近几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稳步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进一步提升,以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乡村医院“肌体强健”,惠民利民。

  2013年至201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被列为省政府惠民十件实事之一,省财政厅安排下达1.03亿元补助资金,支持244个乡镇卫生院和2627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3年至2015年,省财政厅筹措并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补助经费1.57亿元,按照每个乡镇卫生院15万元至20万元、每个村卫生室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业务用房修缮、设备购置和人才培养。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省各州(市)和县级财政已投入3.6亿元,用于消除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危房、改善基层医院业务用房、完善辅助设施和设备。

  针对县级医院人满为患,乡镇卫生院门可罗雀、设备闲置、人才流失等突出问题,省财政厅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支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2013年以来,省财政共计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395个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实施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由牵头的县级医院统筹用于有关乡镇卫生院改造修缮房屋设施、购置急需诊疗设备和人才培养。从项目试点情况看,实现了低投入、见效快、群众满意的效果。据统计,2012年以来,各级财政共投入补助资金61亿元,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聘执业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项目,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能发挥积极作用的本土人才。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障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不降低,从2014年起,省财政厅对村医的补助人数从3.3万人增加到3.7万人,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省以下地方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政策为贫困地区不低于200元,一般地区不低于150元,发达地区不低于100元。据统计,2012年至今年,各级财政筹措并投入补助资金13.88亿元,支持稳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从省卫计委监测情况看,2014年全省乡村医生月收入平均为2629元,比实施医改前月人均827元有了显著提高。

  此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后,为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和综合改革,2012年至目前,各级财政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资金23亿元,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较好的地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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