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从4月2日起启动流感流行应急预案Ⅲ级响应

点击数: 341 更新时间:2017-05-15 11:37:08

上海从4月2日起启动流感流行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市政府4月3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副市长沈晓明部署了流感疫情监测防控工作,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地区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相关责任。上海市30多个委办局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目前,上海市联防联控机制及所属工作组和综合协调办公室已正式运作。市卫生部门3日对全市43家流感监测哨点和全市130家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了主动搜索,均未发现非典、人禽流感H5N1、人禽流感H7N9和新型冠状病毒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目前全市流感疫情平稳。

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地区已全面启动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布置,本市各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机构快速反应,市卫生部门3日制订下发了《上海市卫生监督机构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预检分诊、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监测制度和处理等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集中式供水单位、重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监督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禽流感防控的各项工作措施。一是要求全市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加强流感疫情工作领导,成立相应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医疗机构全面加强对不明原因可疑病例的排查和救治工作,指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为上海市首个定点收治医院,协调全市医疗力量,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三是继续加强监测和实行“零报告”制度。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可疑病例,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至区县疾控机构,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进行实验室检测。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

市商务委3日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活鸡交易管理的通知》,并重申严禁销售经营活水禽、野禽。要求做到制度落实,各区县和市场措施要到位,监管要到场。市农委组织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市动物流感监测采样和疫情排查工作,对主要水禽饲养场和活鸡批发市场开展禽流感相关检测。

上海市各级工商部门3日全面开展农贸市场活禽销售专项检查,严禁活水禽交易,取缔非法野禽销售。以461个活鸡定点销售点为重点,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今天,共检查市场649个(次),在农贸市场内查获水禽300只,取缔无照经营户2户,工商部门将对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立案查处,并做好活鸡定点销售点的市场监管工作。

市食药监部门已启动应急预案,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经营禽类产品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落实禽类及禽类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规定,督促餐饮企业不得采购和经营来路不明或不能提供检疫证明的禽类或禽类产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类及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