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点击数: 334 更新时间:2017-05-01 14:28:41

  广西认真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确保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区工作规范运行、稳步推进,围绕《关于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的要求,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

  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各地依托综治工作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等工作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硬件设备,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服务全覆盖。根据流动育龄人口数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药具经费动态调拨机制,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药具全覆盖。

  二、强化多重优待奖励。加强人口计生与相关政策的衔接协调,整合部门资源,帮助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困难救助、法律援助、民主管理、公共福利、城镇落户等方面落实政策待遇,各地将流动人口纳入免费孕前优生监测、孕前优生指导及风险评估、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干预实施范围;将0-3岁科学育儿项目向流动人口普及,为提高人口素质奠定基础。做好宣传倡导,防止发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证母婴安全。促进流动人口各项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三、提供便民维权服务。各地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服务机构事务公开,开展预约服务、代理服务、错时服务,畅通服务渠道,落实便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在社区、城中村、企业设立并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电话和人口计生维权监督电话,公布辖区内计生技术服务定点机构,公开办事程序、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保障流动人口各项法定权利的知情权、监督权。逐步推行一孩生育网上办证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问题。及时办理和反馈信访案件,严肃查处侵害流动人口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