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化安全生产追责

点击数: 302 更新时间:2017-04-05 09:51:24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的意见》,要求对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追责管理,根据情况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约谈告知书》《安全生产隐患责任追究建议书》。
  根据要求,每年1月,该省卫生计生委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和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签署《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省卫生计生委年终将对照其进行考核评估,对不合格或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在全省通报批评。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中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即时(当场)进行整改,或被举报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经核实确认的隐患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将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
  隐患单位在接到《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若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未完全整改到位,或被列为国务院、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将向其下发《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约谈告知书》,公开约谈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属卫生计生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并邀请新闻媒体参加约谈。经核实确认,隐患单位在进行警示约谈后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省卫生计生委认为需要进行责任追究时,将向隐患单位所在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部门下发《安全生产隐患责任追究建议书》。 (来源:《健康报》2016年3月29日01版)
本文由HL7中国卫生职业信息网整理收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